2006年9月18日,经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、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查并发文,确定合众软件等67家企业通过杭州市“信息港”企业备案。 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快“一号工程”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市委[2003]21号文),认真落实有关鼓励“信息港”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,加快推进杭州“信息港”建设,加速杭州市信息产业的发展,增强信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能力和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,杭州市特制定了《杭州市“信息港”企业备案办法(试行)》(杭信发[2004]1号)。获杭州市“信息港”企业备案将可享受市委[2003]21号文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。